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09:55:46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开展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有学生社团注册登记
(一)注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建设运行的学生社团、已在珠海校区建制性二级单位指导下成立的学生团体。
(二)注册时间
2024年8月26日-9月7日。
(三)注册方式
通过“北师大珠海校区社团之家”(以下简称“社团系统”)网页端https://ailaodong.bnuzh.edu.cn/xsstglxt/index#/club/my_club.开展,社团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
7月12日-8月25日,社团须明确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准备注册登记材料《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学生社团全称〉章程(草案)》《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指导教师履职尽责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履职尽责确认书》,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
8月26日-9月7日,社团负责人登录社团系统网页端,提交电子版材料。
9月8日-9月19日,校区审核与审议,公示社团注册登记结果。
(五)注意事项
1.注册登记是社团正常运转的的必要工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校区将对社团作注销处理。
2.全体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团广大成员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社团治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主要负责组织选举和重要事件决议工作,如听取、审议上一届社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对社团重大事项做出决定等,具体工作指引详见附件2。
二、申请成立学生社团
(一)面向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24年8月26日-9月7日。
(三)申请方式
通过社团系统网页端https://ailaodong.bnuzh.edu.cn/xsstglxt/index#/club/my_club.申请。
(四)工作安排
7月12日-8月25日,须明确社团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准备申请成立材料《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学生社团发起人基本情况表》《〈学生社团全称〉章程(草案)》《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指导教师履职尽责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履职尽责确认书》,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
8月26日-9月7日,社团发起人登录社团系统网页端,提交电子版材料。
9月8日-9月19日,校区审核与审议,反馈社团申请成立结果。
联系人:姚翔予老师,0756-368321,18813169699。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指引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