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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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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5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金声大学生艺术团演出团部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4 16:05:00

为切实加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金声大学生艺术团(下称“艺术团”)建设,提升专业水平,促进校区青年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艺术团演出团部指导教师选拔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通知所称的指导教师为承担艺术团演出团部指导工作的人员,工作性质为兼职。

二、岗位需求

艺术团下设合唱团、话剧团、民乐团、诗乐团、西乐团、民舞团、国标部、街舞部、礼仪队9个演出团部,现选拔各演出团部指导教师若干名,岗位清单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一)加强演出团部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做好演出团部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骨干会议,经常性与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针对性开展教育和引导;把握好意识形态正确方向,对演出团部的作品及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引导健康有序发展;

(二)指导演出团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演出团部成员的选拔、培养等工作;

(三)提升演出团部成员的业务水平。制定演出团部训练计划并落实相关工作;指导演出团部日常训练工作;指导演出团部成员参与各级各类比赛活动,以赛促建,提升业务水平;

(四)指导演出团部活动开展。审批、指导、参与、监督演出团部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青年特征、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大局贡献度;

(五)指导演出团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演出团部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演出团部发展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二)原则上为珠海校区从事艺术教育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热爱、熟悉青年学生工作和艺术团演出团部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和艺术实践经验,能够指导艺术团演出团部开展日常训练、考核、节目编排、校内外演出及参加各类比赛等工作。

五、任职要求

(一)指导教师自录用之日起,任期为1年;

(二)每周指导演出团部例训不少于1次(不含寒暑假),不得随意缺训;

(三)指导教师所在工作单位知情并同意;

(四)指导教师考核工作每学期开展1次,由校区团委评价和学生评议两部分组成,校区团委依据指导教师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学生评议由教师所指导团部的学生骨干进行无记名评议;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金声大学生艺术团演出团部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实行。

六、选拔安排

(一)有意报名的教师,需于3月28日(周五)17:00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至艺术团邮箱91142023001@bnu.edu.cn,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演出团部名称(如张三+合唱团)指导教师报名表”。

(二)3月下旬,校区团委青年美育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三)3月底,校区团委结合艺术团各演出团部日常训练和演出需求,综合考虑岗位适配程度,对报名者进行审议后正式录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83370

联系地址:粤华苑3栋一层104办公室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金声大学生艺术团演出团部指导教师岗位清单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金声大学生艺术团演出团部指导教师报名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756-3683977

邮编:519087     邮箱:bnuyouth@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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