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18:11:00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赋能基层团支部、激活“三会两制一课”,指导基层团组织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分领域组织化开展主题团日,动员引领广大团员争当“五个模范”、做到“五个带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青春力量。结合珠海校区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主题团日活动为专项活动,共8个主题。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2项进行申报,若已在上学期开展过相关活动,则无需重复申报,需另选主题开展。活动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一)拥护党的领导——跟党奋进新征程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团员和青年在不同制度的比较中深刻感悟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鼓励团员和青年有序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坚定制度自信。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自觉按党的要求成长、为党的事业奋斗,共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篇章。
(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铭记历史,吾辈自强
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团员和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三)弘扬雷锋精神——让青春在奉献中绽放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广泛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积极奉献,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四)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缅怀先烈、崇尚英雄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弘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
(五)守护国家安全——青春牢筑国家安全防线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和青年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党和国家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六)强化奋斗意识——劳动最美丽 奋斗正青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发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两红两优”等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奋斗书写出彩青春。
(七)青春挺膺担当——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中国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了解党领导下的中国青年运动百年历史,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八)倡导绿色发展——美丽中国青春行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以青春行动助力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团支部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广泛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后进行申报。
2.应充分考虑不同专业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切合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在申报书中只由牵头支部提交申报,其他联合支部不能在申报书中重复撰写提交。
(二)申报流程
1.团支部申请
团支部申请:各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时,活动主题应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要丰富详细。多个支部联合申请的项目只由第一负责支部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中必须有班主任意见。凡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团支部请于每月15日前将本支部在本月15日-次月15日拟开展的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逾期不候。
2.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审核
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将对所有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连同申请审批表在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区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wgh@bnu.edu.cn。
3.校区团委公示
校区团委将对所有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有经费申请的各团支部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分类,在提交材料的次月1日统一进行公示。各团支部在审核、公示阶段也可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需与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联络员保持密切沟通。
(三)团日活动经费评选要求
为规范团日活动开展,确保开展质量,本学期将对有经费申请的团日活动进行分类,总计分为3类,给予不同力度的经费支持。
第一类主题团日活动为90-100分,占比申请总数的20%(四舍五入),给予1200元活动经费支持;第二类主题团日活动为80-89分,占比申请总数的30%(四舍五入),给予900元活动经费支持;第三类主题团日活动为60-79分,占比申请总数的50%(四舍五入),给予600元活动经费支持。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四)实施和督导要求
各团支部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请注意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报销手册》要求留存各类报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财务报销。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总结和报销
各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评审表(附件4)、报销材料(校区报销要求详见报销手册,报销手册另行发放)(纸质版)。汇总完毕后上交至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由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统一收齐并初步审核无误后于每月25日提交至校区团委办公室。
主题团日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团支部根据分类情况使用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活动经费由各团支部先行垫付,项目全部结束后按照公示的评审金额进行报销。
(二)活动宣传
各团支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新闻稿以推文形式上传至班级公众号(发布前需要书院团委进行审核),号召团支部成员广泛转发。
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校区团委将对优秀推文进行转载。
新闻稿的材料应内容真实、主题明确、行文规范、逻辑性强且具有可读性,建议各团支部需留存视频素材、照片原图,以备后续需要。
联系人:高老师,0756-3683977,zhxqtwgh@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经费评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