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珠海市学生联合会第九届第二任驻会执行主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11:50:00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珠海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根据《共青团指导学生联合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珠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等相关要求,团市委现面向在珠高校公开招募珠海市学生联合会第九届第二任驻会执行主席,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骨干。
二、选拔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最近一学期、一学年或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
(三)工作能力突出。作风优良、勤奋踏实、认真履责,珍惜在学生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
三、驻会时间
珠海学联执行主席任期一年,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卸免。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6月10日18: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好后将电子版(可以先不盖章)发送至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老师处,各单位初审后择优于6月14日18:00前提交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压缩包至校区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wgh@bnu.edu.cn。(个人请勿直接提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校区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后拟推荐1-4名同学参与珠海市选拔。
五、管理办法
(一)执行主席要求全时全程参加珠海学联日常工作,原则上需保障每周至少有3个工作日在学联秘书处驻会工作;
(二)执行主席在驻会期间可向学校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不延迟毕业时间(具体以学校规定为准);
(三)执行主席在驻会期间由团市委管理,其驻会期间的表现由团市委作出鉴定,载入个人档案;
(四)执行主席在驻会期间,按团市委相关规定享受补贴待遇。
联系人:高老师,0756-3683977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