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21:20:00
关于推报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部)、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指导,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由。现将校级推荐阶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名额
根据广东省有关要求,由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可进行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四个类别的申报。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珠海分校在校生人数,现分别择优推荐1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二、申报要求
1.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2.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3.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4.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5.奖学金共设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其中社区实践类别由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产生,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报送方式
推报材料【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详见附件)及校级自强之星获奖证明于4月14日12:00时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相关材料待后续通知交至校团委处。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报。
四、说明
通知详情可见广东学联相关推送https://mp.weixin.qq.com/s/YE0EoSY1zlbszxT3VgYM2w
联系人:邓又嘉
联系电话:0756-3683677
分校组织部邮箱:xtwzzb@bnuz.edu.cn
校区组织部邮箱:zhxqtj@163.com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