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08:52:00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赋能基层团支部、激活“三会两制一课”,指导基层团组织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分领域组织化开展主题团日,动员引领广大团员争当“五个模范”、做到“五个带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青春力量。结合珠海校区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区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听党话、跟党走,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挺膺担当
二、活动说明
本次主题团日活动为专项活动,共11个主题。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2项进行申报(其中主题一为必选),若已在上学期开展过相关活动,则无需申报重复主题,可另选主题开展。活动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
(一)拥护党的领导——跟党奋进新征程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青年一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勇担使命、奋发有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自觉按党的要求成长、为党的事业奋斗,共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篇章。
(二)践行师范报国——纪念“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十周年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和青年深入学习理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引导团员和青年树立崇高教育理想,坚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勇担国防重任——大国边疆青春守护
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组织开展双拥活动和国防形势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厚植家国情怀,铸牢政治品格,培养崇军尚武的思想观念,展现强国强军的责任担当。
(四)增强文化自信——神州同月圆 青春共奋斗
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增进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自觉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五)培养爱国情怀——铭记历史 继往开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伟大抗战精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同日本侵略者展开抗战的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接续奋斗。
(六)厚植家国情怀——青春告白祖国
以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增强广大团员和青年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自觉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
(七)维护团结统一——民族大团结 共画同心圆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石榴籽一家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志同道合携手行 命运与共创未来
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鼓励广大团员和青年坚持胸怀天下,关注民族命运国家命运和地球命运,加强不同区域间青年交流合作,推动不同文明和谐共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青春力量。
(九)珍视生命安全——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安全防护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十)尊崇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制度自信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团员和青年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注入青春力量。
(十一)践行志愿服务——勇当志愿先锋 彰显青春担当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团支部应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广泛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后进行申报。
2.每次开展的活动应紧扣团支部所选的主题团日活动,充分考虑各个专业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在申报书中只由牵头支部提交申报,其他联合支部无需在申报书中重复撰写提交。
(二)申报流程
1.团支部申请
各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时,活动主题应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要丰富详细。多个支部联合申请的项目只由第一负责支部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中必须有班主任意见。凡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团支部请于每月15日前将本支部在本月15日-次月15日拟开展的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候。
2.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审核
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将对所有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连同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附件1)在每月25日前报送至校区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wgh@bnu.edu.cn。(仅需要提交电子版)
3.校区团委公示
校区团委将对所有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在提交材料的次月1日统一进行公示。各团支部在审核、公示阶段也可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需与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联络员保持密切沟通。
(三)实施和督导要求
各团支部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请注意按照附件5要求留存各类报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财务报销。
四、活动要求
(一)活动总结和报销
各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评审表(附件3)、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附件4)、报销材料(校区报销要求详见附件5)(纸质版)。汇总完毕后上交至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由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收齐后于每月25日提交至校区团委办公室。
主题团日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团支部根据实际需要测算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活动经费由各团支部先行垫付,项目全部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二)活动宣传
各团支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新闻稿以推文形式上传至班级公众号,号召团支部成员广泛转发。
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校区团委将对优秀推文进行转载。
新闻稿的材料应内容真实、主题明确、行文规范、逻辑性强且具有可读性,建议各团支部需留存视频素材、照片原图,以备后续需要。
联系人:高老师,0756-3683977,zhxqtwgh@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