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集体及个人、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21:14:00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根据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集体及个人、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在籍在读、符合相应奖项参评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申报时学习情况、学生工作任职情况、主要事迹等须为2024-2025学年内。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一)奖项设置
优秀集体荣誉称号:优秀团支部。一等优秀团支部奖金额度为3000元,二等优秀团支部奖金额度为1500元。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奖金额度均为1000元。
单项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奖金额度均为1000元。
各奖项参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申请表详见附件2,同一奖项仅可通过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校区团委、校区其他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组织中的一个单位进行申报,即同一奖项个人仅可申请1次。
(二)名额分配
1.二级单位团组织名额。上述8类奖励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2.学生组织名额。校区团委、校区其他部门指导的学生可以通过本学生组织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5类奖励。不占用二级单位团组织此奖励名额。
三、申报、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集体或个人自主申报(2025年11月6日—11月17日)
1.使用二级单位团组织名额进行申报的:学生自行将相应奖项的《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1、附件4、附件5)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本单位团委(团总支)处。
2.使用校区团委、校区其他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组织名额进行申报的:学生自行将相应奖项的《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2、附件5)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本学生组织指导教师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指导老师根据本组织报名情况进行推荐人选的意向顺位排序,并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xqtwgh@bnu.edu.cn(命名为“学生组织名称+共青团奖项申请”),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粤华苑3栋1层104办公室高老师处。
(二)有关单位评选及公示(2025年11月18日—12月3日)
1.审核和初评
(1)使用二级单位团组织名额进行申报的:二级单位团组织组织评审小组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
(2)使用校区团委、校区其他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组织名额进行申报的:校区团委协同二级单位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各类奖项条件的人选。反馈给各学生组织确定初评名单。
(三)校区团委复评及公示(2025年12月4日-校区综合类奖学金第二轮公示)
校区团委依据相关评选办法,将同校区教务、学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评,并对获评名单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宁缺毋滥”的准则,充分酝酿,择优慎重进行评选推荐。复评阶段如有申报集体或个人存在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校区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不再递补、替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0756-3683977,zhxqtwgh@bnu.edu.cn
办公室地址:粤华苑3栋1层104办公室
附件1: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集体和个人、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附件2.1-2.2: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个人、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集体和个人、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4: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团支部(二等)申请表
附件5: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集体和个人、单项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