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园区“传承五四精神 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23:20:00
关于开展珠海园区“传承五四精神 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的通知
各学院(部)团委、各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五四运动104周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北京师范大学是“五四”运动的重要发源地,为在新时代进一步传承弘扬五四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努力奋斗、勇担使命的殷切期望,激励南国北师学子在新时代建功立业,结合珠海校区、珠海分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传承五四精神 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说明
本次主题团日活动为专项活动,活动时间截止2023年6月,各团支部应根据已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情况自行申报。其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主题团日活动为必选项目,二者中至少选择一项开展,若已在本学期开展过相关活动,则无需重复申报。其余活动主题为自选项目,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2项进行申报。
二、活动主题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必选一)
各团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好校内外的思政、党史教育资源,以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丰富的主题团日活动引导团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设计主题团日活动时,要充分发挥团支部特色,可以将理论学习与日常交流、学术研讨、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相结合,要避免形式化、理论空泛化。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必选二)
各团支部要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团日活动引导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牢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其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从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三)“走在前列建新功”五四主题团日活动
4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赴广东进行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各团支部要组织实践教育活动,带领团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团员在学思践悟的过程中厚植爱国爱党情怀,汲取奋进力量。
(四)“筑牢保密防线,共护国家安全”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可以紧密围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重要决策部署,组织团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专题宣讲、知识竞赛、征文、海报设计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能力,树立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观念,共同筑牢保密防线,维护国家安全。(活动资料可见附件7)
(五)“关注心理健康,心灵常驻阳光”主题团日活动
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来临之际,各团支部可以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谈心谈话、身心疗愈、团体辅导等形式引导团员关注自身身心健康,培养心理自助和助人意识,帮助团员以更理性平和、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大学生活,激发团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动力和意志。此外,在临近期末考试时,团支部还可以通过组织团员交流备考经验、组建学习小组、开展趣味运动等方式缓解学生焦虑情绪,积极备考。
(六)开展“青春当有志,赶路向西行”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要组织学习西部计划相关内容,了解政策,学习榜样,领会意义,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团员树立扎根基层意识,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好青年,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七)“传承校训精神,争做师大英才”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要充分挖掘校史资源,加强团员理想信念教育,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团日活动引导团员从北师大的百廿血脉与红色基因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传承师大优良传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团支部应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广泛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后进行申报。
2.每次开展的活动应紧扣团支部所选的主题团日,充分考虑各个专业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在申报书中只由牵头支部提交申报,其他联合支部不能在申报书中重复撰写提交。
(二)申报流程
1.团支部申请
团支部申请:各班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时,活动主题应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要丰富详细。多个支部联合申请的项目只由第一负责支部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中必须有班主任意见。凡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班团支部请于2023年5月5日(周五)17:00前将本支部的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提交至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候。
2.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审核
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将对所有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主题团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连同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在2023年5月10日17:00前分别报送给校区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j@163.com)/分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bnuz.edu.cn)。
3.校团委公示
校团委将在对所有主题团日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统一进行公示。各班团支部在审核、公示阶段也可以开展主题团日,注意与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联络员保持密切沟通即可。
(三)实施和督导要求
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请注意按照附件5要求留存各类报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财务报销。
四、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一)活动总结
各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主题团日总结评审表(附件2)和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附件4)。材料应内容真实、主题明确、行文规范、逻辑性强且具有可读性,并形成新闻稿(另配不少于8张高清活动照片,单独打包),上交到上级团委。
建议各团支部同步留存视频素材,以备后续需要。
(二)活动宣传
各团支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新闻稿以推文形式上传至班级公众号,号召团支部成员广泛转发。
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校团委将对优秀推文进行转载。
五、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主题团日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班团支部根据实际需要测算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活动经费由各班团支部先行垫付,项目全部结束后再通过上级团委进行报销。
各班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结束后三天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主题团日总结评审表(附件3)、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附件4)、报销材料(校区报销要求详见附件5)。
联系人:校区组织部何同学 13708781667
分校组织部陈同学 17701858351
校团委邓老师 18813113616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23年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