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广东大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初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6:58:00
各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通知》及《第十三届广东大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工作方案》的要求,校团委拟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初评,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南粤青年绘未来,绿美广东展新颜
二、参赛对象
珠海园区普通全日制在读学生,专业不限。大赛分设专业组(书法、绘画、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限5人)形式提交作品参赛。
三、作品要求
参赛书画艺术作品需以“绿美广东”为主题,挖掘能抒发南粤青年心向党情感、彰显岭南气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艺术交流的优秀作品。参赛作品类别分为书法类、绘画类、工艺类三大类。
Ø书法类参赛作品主要为书法(毛笔)和篆刻等,参赛单幅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7cm*67cm),统一为竖向,字体不限。篆书、草书、篆刻须附上释文。鼓励自撰诗词联赋,不可简繁字体混用。
Ø绘画类参赛作品主要为国画、油画、版画、水彩(含水粉、丙烯)等,参赛单幅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120cm*90cm。
Ø工艺类参赛作品主要为漆艺、陶艺、雕塑等,参赛单件作品尺寸不超过100cm*80cm*80cm。
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署名权为作者所有,落款不能署名所在学校。且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能临摹作品。
四、具体安排
1.初评阶段:学生提交报名材料及参赛作品照片至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组委会要求和专家意见,拟推荐14幅(件)艺术作品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参与后续评审环节。其中,非专业组作品不少于60%,专业组不超过40%。
2.终审阶段: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须提交艺术作品原件,校团委将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委按比例评选出书法类、绘画类、工艺类各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比例根据大赛实际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设定。一、二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每个作品仅限1-2名指导老师)。
五、作品提交
初评阶段每位参赛学生限提交1件参赛作品照片(自行拍照,无需提交作品原件,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小于2M),系列作品视为1件作品。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需自行装裱。
如有意愿参与者,请于11月20日(星期一)17:00之前将纸质版报名登记表和参赛作品照片送至励耘街5号校团委办公室,并与电子版报名材料(见附件1)同步发送至邮箱:bnuzh_sat@sina.com。
参赛作品照片命名方式为:作品类别(如国画、油画等)+组别(如专业组、非专业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如“国画+专业组+《绿美广东》+张三”
如有问题请联系校团委许老师:0756-3683181;吴同学:19805638088。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