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珠海)团〔2022〕5号】关于做好珠海校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09:00:00
各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各班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团员发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政治面貌为群众的全日制学生(交流生除外)。
二、发展条件:
1.发展对象入团动机正确,政治觉悟较高,遵守团的章程,能够认真履行团员义务;
2.发展对象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处分记录;
3.发展对象经团支部支委会讨论并报校团委预审通过,群众基础良好。
三、发展程序:
1.入团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
2.团支部收到申请书后,在一个月之内派人(一般由团支委担任谈话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团支委在团建组织员的监督下,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4.团支部指定一至两名培养联系人根据上级团委的相关安排,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
5.团支委会听取两位入团介绍人的意见,在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并将发展对象情况书面报送至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预审(请示模版详见附件一);
6.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预审通过后向校团委组织部申领《入团志愿书》《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函的模版详见附件二);
7.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和《批复》(批复模版详见附件三),并告知其填写的注意事项;
8.发展对象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并由介绍人填写意见,经团支委检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大会流程详见附件四);
9.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团支部书记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入团申请书和已签名的《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等,由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一并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审批;
10.经校团委组织部核对无误后,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将审批结果通知团支部书记和团员本人,督促团员入驻“智慧团建”系统,将《入团志愿书》《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和入团申请书送交至学校档案室归档(移交零散档案材料介绍信详见附件五);
11.被批准入团的同学,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备注:2021年12月前已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在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的同学(名单见附件6),本学期从第五步开始发展。
12.根据团省委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部)团委2022年团员发展编号分配共计50个。(具体名额见附件7)
联系人: 穆德晖,13210108781
邵老师,0756-3683059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文件下载:
北师大(珠海)团 〔2022〕5号 关于做好珠海校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原则同意接收XXX等X人为共青团员的批复(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