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访南粤名人事迹助力四有好老师培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12:53:00
各学院(部)团委、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弘扬红色师范百廿传统,助力未来教师培养,珠海校区团委、珠海分校团委拟依托属地特色资源开展“寻访南粤名人事迹助力四有好老师培养”专项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增强未来教师从教能力
通过收集、整理、分析、讲述南粤名人事迹,提升撰写教案、演讲表达、科学研究的能力,增强教育教学技能,培育团队协作精神。
(二)提升未来教师品格修养
通过感悟南粤名人先进事迹,体会优秀前辈精神,助力未来教师陶冶道德情操、厚植家国情怀、坚定从教信念。
(三)培育精品项目,扩大办学影响
通过3年左右的扎实积累,培育富有特色的未来教师第二课堂品牌活动,并通过活动的持续开展,充分展示珠海校区师范生人才培养成效,扩大办学影响。
二、参与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有志从教的全体学生。
三、活动过程
(一)组建实践团队(1月)
参与学生可跨单位、年级、专业组建5—10人的团队进行课题项目申报、资料收集研究,并开展线下实地讲解。项目获批立项后,团队成员需齐心协力完成全周期的课题研究、志愿服务讲解等工作;团队成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经全体团队成员同意后可进行替换。
(二)收集南粤名人事迹(1月-2月)
校区团委、分校团委设置若干课题项目(见附件1),由学生自主申报,对有关名人事迹进行收集、整理、研究。课题研究对象前期主要围绕珠海市、江门市有关名人先贤,后期逐步扩大至珠海市周边其他城市。
(三)凝练转化课题成果(3月-4月)
校区团委、分校团委聘请专业教师为立项的团队进行演讲表达、故事撰写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指导学生把课题申报书转化为可讲述的故事。各团队整理汇编的南粤名人事迹将由参与本次活动的全体团队在后续志愿服务讲解工作中共享使用。
(四)开展志愿服务讲解(5月-12月)
获批立项的团队根据统一安排,分批次前往南粤名人故居,围绕其事迹或纪念馆展陈内容开展志愿服务讲解。除此之外,也可以前往中小学、社区等地或依托学校内活动(如主题团日活动)进行讲解。
四、工作安排
(一)报名安排
有意参与的同学请于2024年2月10日前以团队为单位提交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命名方式为:“课题名称+单位+队长姓名”。申报书由队长向所在单位提交(只需提交电子版),各单位汇总后请于2月17日前统一发送至校区团委邮箱91122023081@bnu.edu.cn。
(二)立项安排
校区团委、分校团委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拔20-40个项目立项,并于2024年3月初公布立项结果。立项团队可于3-4月开展扎实研究,并于5-12月开展志愿服务讲解活动。拟于12月开展结项工作,并按照立项总数20%、30%、50%的比例分别评选优秀、良好、结项项目。
(三)经费支持
每个获批立项的团队可获500元研究经费支持,结项后予以报销。项目经费支出要求参照社会实践有关要求执行(见附件3),报销时请准确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见附件4)。后期前往名人故居进行讲解的交通由校区团委、分校团委统一安排。
(四)激励措施
1.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并开具志愿服务证明。校区团委、分校团委根据各团队成员的实际讲解时间在“i志愿”系统中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并在活动结项后发放志愿服务证书。
2.评选“志愿服务”奖。在学年末园区共青团系统“志愿服务奖”评选中为参与本次活动的优秀代表单列评选名额,并于赴名人故居进行志愿讲解时长累计多于20小时且符合其它基本参评条件的学生中,择优评选30%-50%的“志愿服务”奖。
3.支持开展暑期支教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获评“优秀”的团队成员为主体(达到立项团队成员的50%)组建支教队申报下一学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
联系人:高老师,0756-3683977
附件5:XX书院/学院/研服《“寻访南粤名人事迹助力四有好老师培养”》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