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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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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区学生参加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3 09:45:00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根据相关安排,现将校区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奖励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工作安排

(一)学生报名与各单位审核(12月23日-12月26日)

有意申评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团委报名,各单位团委按照程序进行选拔,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最多可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1名。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12月26日(周五)中午12:00前,各单位将个人报名表(见附件)汇总后发送至邮箱:zhxqtwgh@bnu.edu.cn,邮件命名为单位+申报个人姓名+申报奖项,可另附相关证明补充材料。

(二)校内选拔及公示(12月中下旬)

校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及考察,选拔确定我校拟推荐的个人,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各单位团委要做好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者申报。本着公平、公正、从严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参评个人。

(二)高度重视,指导把关。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协助相关个人完成材料填报并指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完善、内容扎实可靠、成绩重点突出。

联系人:高涵

联系电话:0756-3683977

联系邮箱:zhxqtwgh@bnu.edu.cn


附件: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个人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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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756-3683977

邮编:519087     邮箱:bnuyouth@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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