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组织机构
    • 团委简介
    • 部门设置
    • 直属学生团体
  • 通知公告
  • 理论学习
  • 规章制度
  • 首页
  • 组织机构
    • 团委简介
    • 部门设置
    • 直属学生团体
  • 通知公告
  • 理论学习
  • 规章制度
  • 组织机构 +
    • 团委简介
    • 部门设置
    • 直属学生团体
  • 通知公告
  • 理论学习
  • 规章制度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8 13:22:0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校区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坚定文化自信、践行“教育家精神”,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现启动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奋进新征程  实践建功新时代

二、实践时间

2026年7月8日—8月27日

三、实践项目

序号

项目主题

项目名称

类别

1

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

传红色基因,讲英雄故事实践项目

C

2

寻红色家风,暖万家民心实践项目

C

3

走红色足迹,忆长征精神实践项目

C

4

弘扬教育家精神,

历练成为“四有”好老师

“832”县域及中西部边境县支教项目

A

5

寻访身边的“四有”好老师实践项目

C

6

助力属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属地“百千万工程”实践项目

C

7

“绿美广东 和谐共生”调研项目

C

8

“岭南文化”传承与创新实践项目

C

9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实践项目

B

10

地域特色产业调研项目

C

11

立足学科优势,践行青春担当

学科专业助力社会发展

/

注:各项目实践内容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经费支持

(一)经费标准

1.经费支持标准分为ABC三类,A类经费标准为8000元/队伍,B类经费标准为5000元/队伍,C类经费标准为2500元/队伍。

2.对于4号项目,可同步申报1号项目,若顺利立项结项的,实践队员将视为参与两项社会实践项目,实践团队可在原实践经费标准上获得额外支持1000元(不单独给予1号项目经费支持)。

(二)带队教师费用

1.带队教师费用由校区团委承担,不计入团队经费标准内。

2.校区团委按学校财务标准据实报销带队教师往返交通费用并发放伙食补贴;除特殊情况外,带队教师需与学生同行。

五、整体安排

(一)项目申报:5月8日-5月31日

1.提交时间:5月31日(周五)12:00前;

2.提交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2)、《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全体实践成员的《安全承诺书》(附件4)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5)。

3.提交方式: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团队队长所在单位,其中《家长知情同意书》可由家长手写签字后扫描成PDF提交。

4.补充说明:团队已在二级单位立项为社会实践项目的,不得向校区团委申请立项。每名学生最多参与2个由校区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项目(含同步申报项目)。

(二)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备案初审:6月1日—6月3日

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就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实效性开展初审,6月3日(周三)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人员信息汇总表》《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区团委。其中,纸质版提交至姚老师处(粤华苑3栋1层104室),电子版提交至bnuzhyva@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各项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申报”。提交材料时,请将《项目申报书》《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放置同一文件夹,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序。

(三)校区团委复审:6月4日—6月5日

(四)项目立项答辩:6月6日

各实践团队自行准备立项答辩PPT,时长5分钟以内。校区团委将于6月5日12:00前通知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结束次日公示立项名单。

(五)培训辅导与出征仪式:6月中下旬

1.申报1号项目且立项成功的团队,需参与校区团委组织的长征英雄故事分享会、主题情景剧演绎等专项活动培训。

2.除特殊情况外,全体实践成员需参与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六)项目实施:7月8日—8月27日

(七)结项总结:8月28日—9月13日

1.8月28日—9月9日,实践团队准备并提交结项材料。

2.9月10日—9月12日,校区团委审核结项材料。

3.9月13日,结项答辩。

(八)其他

第11号项目整体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必要情况下单独组织审核、立项答辩、项目总结等环节。

六、工作要求

(一)坚守安全底线

1.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选定一名全职教师担任本单位社会实践安全联络员(请填写附件6,与其他材料一并按时报送)。全体实践团队队长实践期间须于每天上午10时前向本单位安全联络员报备安全情况、健康情况和所在位置,各单位安全联络员须于每天上午12时前向校区团委姚老师报送本单位实践安全情况。

2.带队教师应为校区全职聘用或学校派驻至校区的教学科研人员、辅导员、管理人员,带队过程应始终关注学生安全问题。

(二)注重实践成效

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对团队项目的指导,精心设计项目内容,突出育人实效。各团队项目、个人项目的实践队员,要充分珍惜实践机会,努力进取,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长才干。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成果,形成高水平的结项材料,并以此为基础积极申报国家级、省市级社会实践项目。

(三)加强宣传报道

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及各实践团队要积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实践团队须于实践结束后5天内向校区团委、所在单位报送至少1篇公众号宣传稿(报送方式另行通知),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调研成果的总结、宣传和推广。

 

联系人:姚老师,0756-3621994

电子材料提交邮箱:bnuzhyva@163.com

办公地址:粤华苑3栋1层104校区团委办公室

 

附件1: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介绍

附件2: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3: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4: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

附件5: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6:珠海校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联络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7:广东省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校地对接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8:课题论文格式参考模板

附件9:关于开展2025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756-3683977

邮编:519087     邮箱:bnuyouth@bnu.edu.cn

Copyright© 202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