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16:28:0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引导校区学生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现启动珠海校区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实践时间
2025年7月6日—9月1日
三、实践项目
序号 |
项目主题 |
项目名称 |
类别 |
1 |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四进” 主题实践 |
进社区、进学校专题实践项目 |
D |
2 |
进工厂、进部队专题实践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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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弘扬教育家精神, 历练成为“四有”好老师 |
合作单位对口帮扶县域支教项目 |
A |
4 |
“协同提质”伙伴高校联合支教项目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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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832”县域支教项目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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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立足学科优势,助力属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助力属地“百千万工程”专题实践项目 |
D |
7 |
“绿美广东 和谐共生”专题调研项目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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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聚焦重大战略, 感悟国家发展脉动 |
乡村振兴专题实践项目 |
C |
9 |
科教兴国专题实践项目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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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化传承与创新专题实践项目 |
D |
注:各项目实践内容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经费支持
(一)经费标准
1.经费支持标准分为ABCD四类,A类经费标准为12000元/队伍,B类经费标准为8000元/队伍,C类经费标准为5000元/队伍,D类经费标准为2500元/队伍。
2.其他:
(1)对于3、4、5号项目,可同步申报1号项目,若顺利立项结项的,实践队员将视为参与两项社会实践项目,实践团队可在原实践经费标准上获得额外支持1000元(不单独给予1号项目经费支持);
(2)对于9号项目,教育国情调查研究中心给予实践队员一定的回乡交通补贴和工作补助。
(二)带队教师费用
1.带队教师费用由校区团委承担,不计入团队经费标准内。
2.校区团委按学校财务标准据实报销带队教师往返交通费用并发放伙食补贴;除特殊情况外,带队教师需与学生同行。
五、整体安排
(一)项目申报:5月15日-6月3日
1.提交时间:6月3日(周二)12:00前;
2.提交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2)、《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全体实践成员的《安全承诺书》(附件4)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5)。
3.提交方式: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团队队长所在单位,其中《家长知情同意书》可由家长手写签字后扫描成PDF提交。
4.补充说明:团队已在二级单位立项为社会实践项目的,不得向校区团委申请立项。每名学生最多参与2个校区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项目。
(二)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备案初审:6月3日-6月5日
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就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开展初审,6月5日(周四)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人员信息汇总表》《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区团委。其中,纸质版提交至姚翔予老师处(粤华苑3栋1层104室),电子版提交至bnuzhyva_office@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各项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珠海校区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申报”。提交材料时,请将《项目申报书》《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放置同一文件夹,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序。
(三)校区团委复审:6月5日-6月6日
(四)项目立项答辩:6月7日
各实践团队自行准备立项答辩PPT,时长5分钟以内。校区团委将于6月6日12:00前通知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结束次日公示立项名单。
(五)培训辅导与出征仪式:6月底
1.申报1号项目且立项成功的团队,需参与校区团委组织的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培训和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培训。
2.申报3、4号项目且立项成功的团队,需参与校区团委组织的心理健康团体辅导培训。
3.除特殊情况外,全体实践成员需参与珠海校区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六)项目实施:7月6日-9月1日
(七)结项总结:9月2日-9月14日
1.9月2日-9月9日,实践团队准备并提交结项材料。
2.9月10日-9月13日,校区团委审核结项材料。
3.9月14日,结项答辩。
六、工作要求
(一)坚守安全底线
1.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选定一名全职教师担任本单位社会实践安全联络员(请填写附件6,与其他材料一并按时报送)。全体实践团队队长实践期间须于每天上午10时前向本单位安全联络员报备安全情况、健康情况和所在位置,各单位安全联络员须于每天上午12时前向校区团委姚翔予老师报送本单位实践安全情况。
2.带队教师应为校区全职聘用或学校派驻至校区的教学科研人员、辅导员、管理人员,带队过程应始终关注学生安全问题。
(二)注重实践成效
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对团队项目的指导,精心设计项目内容,突出育人实效。各团队项目、个人项目的实践队员,要充分珍惜实践机会,努力进取,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长才干。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成果,形成高水平的结项材料,并以此为基础积极申报国家级、省市级社会实践项目。
(三)加强宣传报道
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及各实践团队要积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各实践团队须于实践结束后3天内向校区团委、所在单位报送至少1篇公众号宣传稿(报送方式另行通知),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调研成果的总结、宣传和推广。
联系人:姚翔予老师,0756-3621994
电子材料提交邮箱:bnuzhyva_office@163.com
办公地址:粤华苑3栋1层104校区团委办公室
附件6:珠海校区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联络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9:关于开展2024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