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16:16:00
各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2021-2022学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各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中的2019级、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
在珠海分校团委、园区其他职能部门直属学生组织(需在校团委注册为校级社团)任职的学生干部,表现优秀、获得广泛认可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申请表交至相应书院,不占书院名额,由校团委酌情评选。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优秀集体荣誉称号: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一等)奖金额度为3000元/年,优秀团支部(二等)奖金额度为1500元/年;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奖金额度均为1000元/人;
单项奖学金(专项类):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奖金额度均为1000元/人。
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各类荣誉称号与单项奖学金(专项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单项奖学金(专项类)评选办法与条件依据《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具体评选条件与程序详见附件2。
四、工作进度
(一)申请与初评阶段(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15日)。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交至各单位申请参评。各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初评,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周二)下班前将讨论确定的初评候选人个人申请表(附件3)、优秀团支部(二等)申请表(附件4)、单位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j@163.com,纸质版原件同时报送至励耘街5号校团委组织部。
(二)复核阶段(2022年11月16日至学校综合类奖学金第二轮公示)。校团委依据相关评选办法,会同教务、学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与评议。
(三)公示阶段(2022年12月)。校团委对获评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
五、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所示的相关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按照“宁缺毋滥”,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酝酿,择优慎重进行审查推荐。校级各直属组织进行评选时,要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并征求指导老师、学生所在单位意见。复核阶段如有申报集体或个人存在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校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不再递补、替换。
2.原则上每个奖项每人仅可通过一个申报单位(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或校级各直属学生组织)进行申报,同一奖项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参评学年内,同一奖项个人仅可获评一次。
3.在各学生组织任职的,若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须未以本职岗位工作领取劳务津贴。各单位初评时请严格审核把关。
联 系 人:邵博菡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83059
联系邮箱:zhxqtj@163.com
联系地址:励耘街5号
附件1:珠海校区共青团评优各单位名额分配表(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条件与程序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个人奖项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