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1:17:00
各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引导园区青年学生上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现启动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生逢盛世肩重任,砥砺青春跟党走
二、实践项目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专项项目
1.“铎声悠扬,教育兴邦”义务支教
实践内容:实践团队自行与教育主管部门或中小学校取得联系,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方案和课程,开展课程教学和学业辅导、趣味教学、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支教活动。鼓励将实践与调研相结合,了解当地教育现状。
组队要求:每队8-10人,带队老师由学校统一安排,组队时可先不填写。
结项要求:做好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开展1-2周教学实践活动。实践结束后校团委将择优制作优秀教案汇编。
2.“三地文化青春巡礼·探寻教师成长之路”实践研学
实践内容:选拔部分优秀师范生,暂定赴江门市(陈垣校长故居)、北京市(北京校区海淀校园校史馆、北师大附属中学等)、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中小学、知名企业等)开展研学活动,增强学生对先进基础教育和县域基础教育的了解,增强爱校荣校意识、厚植教育报国情怀、提升传道授业解惑本领。具体行程待后续确定。
组队要求:约20名本科师范生,申报者综合表现突出。
实践时间:预计6月下旬—7月初。
结项要求:每人撰写1篇5000字以上学习心得。
3.教育国情调查
实践内容:实践人员采取返乡入户访谈方式,协助课题组完成教育部相关部门委托的国家重大教育政策落实落地情况调查,调查访谈对象为实践人员所在县(市、区)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家长,访谈主要内容:家长和学生信息,家庭背景(家庭收入SES)、家庭教育支出、学生学习情况(课内外)、学生学业负担、学生睡眠、当地教育现状、教育满意度、亲子关系、教育焦虑(教育期望)、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教养方式等。详细情况可参阅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育国情调查中心大数据平台:https://nesc.zkey.cc/page/detail/64631abfc64d280529cfc450。
申报要求:详见网站报名要求 。
结项要求:根据教育国情调查中心要求完成有关工作。
(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项目
4.“我身边的中国式现代化”主题调研
实践内容:实践团队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现代化产业体系、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全过程民主、法治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美丽中国”绿色发展等内容,自选主题展开调研,探寻身边的“中国式现代化”案例。
组队要求:每队约3-6名学生,须自行邀请带队老师全程带队指导。
结项要求:每队形成1份5000字以上调研报告(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另可根据实际制作短视频、Vlog等。
5.“传承文秀精神,走近乡村振兴”实践服务
实践内容:实践团队自行联络各地驻村第一书记,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义务支教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组队要求:每队约5-8名学生,须自行邀请带队老师全程带队指导。
结项要求:每队形成1份5000字以上调研报告,另可根据实际制作短视频、Vlog等。
6.“勇担时代使命,感悟榜样力量”先进事迹寻访
实践内容:实践团队自行联络实践地点,通过多种形式,寻访当地先进个人、先进团体、先进单位等。通过采访先进事迹,感悟榜样力量,增强奋斗新时代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组队要求:每队约3-6名学生,须自行邀请带队老师全程带队指导。
结项要求:每队形成1份1万字以上榜样事迹宣介材料,或1份高水平的口述史、人物传记等;另可根据实际制作宣传短片等。
7.“科技赋能发展,创新推动进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
实践内容:实践团队结合所学知识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教学科研老师指导下充分研讨,确定创新创业项目选题,利用暑期做好研究的前期准备,为申报“挑战杯”“攀登计划”“互联网+”等高水平竞赛孵化项目。
组队要求:每队约3-5名学生,须自行邀请带队老师全程带队指导。
结项要求:每队形成1份1万字以上的高质量竞赛项目申报书初稿。
8.“记录中华文明,增强文化自信”专题调研
实践内容:加入北京校区相关团队,赴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疆塔城地区、新疆克孜勒苏自治州、新疆喀什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海南省、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开展实践,配合完成影像采集、VR视频制作、调研报告撰写等工作。
申报要求:共约20名学生,有较好的视频制作、图影拍摄、文字材料撰写功底者优先。
结项要求:配合北京校区组织方形成专题展览。
(三)感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主题项目
9.大学生“下乡、返乡、兴乡”助力广东“百千万工程”
实践内容:实践团队认真学习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有关内容,自行联系广东省区县、镇乡、村居,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公益实践、志愿服务、文化宣传、社会调查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组队要求:每队约5-8名学生,须自行邀请带队老师全程带队指导。
结项要求:每队形成1份5000字以上的实践报告。
10.珠海市“繁星计划”暑期实习实践
实践内容:赴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相应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村镇街道、企业等跟岗实习,利用暑假持续工作30天以上(6月19日—8月20日期间)。鼓励同学们结合个人职业发展、求职就业需求积极申报。
申报要求:共约200人,要求无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记录,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与纪律意识。
结项要求:配合用人单位完成有关工作,增长实践本领。实习结束后每人撰写1篇3000字以上实践心得。
各项目汇总情况详见附件1。
三、经费支持
1.对于上述第1号项目,经答辩予以立项的,每队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对于第4、5、6、7、9号项目,经立项答辩获准作为A类项目的,每队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获准作为B类项目的,每队给予2000元经费支持。各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要求详见附件2,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将不予报销。带队老师往返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于实践结束后由校团委报销。
2.对于上述第2号项目,暂定由捐赠方提供交通、住宿费用,具体额度另行通知。对于上述第3号项目,教育国情调查研究中心给予每人一定的回乡交通补贴和工作补助。对于上述第8号项目,由校团委报销实践地与学校间的往返交通费用。
3.对于上述第10号项目,选择在香洲区实习实践的,可在校内住宿;选择在斗门区实习实践的,校团委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尽量协调在斗门住宿(具体地点待协调成功后另行通知)。实习结束后,校团委为每人发放1000元交通补贴、伙食补贴,实习表现较差、被用人单位退回者不予发放。
四、时间安排
(一)以团队形式申报的项目
以团队形式申报的项目为第1、4、5、6、7、9号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项目申报:5月29日-6月8日
学生可跨学院(部)、书院、本硕群体联合组队。由实践队队长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于6月8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表》、本团队《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及全体队员的《安全承诺书》(附件5)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6)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实践队队长所在单位。《家长知情同意书》可由家长手写签字后,扫描成PDF。实践团队已在所在二级单位立项的,不再向校团委申请立项。每名学生仅能担任1支社会实践团队的队长,每名学生最多仅能参与2支社会实践队伍。填写材料时,注意选择不同类别的不同表格或文档。(申报繁星计划的同学,第一次提交材料时可不用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待最后确定入选及确定岗位后,再另行提交。)
2.二级单位备案、初审:6月9日-6月12日
各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就学生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进行初审,于6月12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学生申报材料、本单位全体实践团队人员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纸质版提交至丁小轩老师处;电子版提交至文末所示邮箱,邮件主题和学生各项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专题序号+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学生姓名(申报表填写队长姓名);提交材料时,每个团队的申报表以及每名队员的安全承诺书扫描件、家长知情同意书扫描件请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序。
3.校团委复审:6月13日-6月14日
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于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材料不全的,审核不予通过,不再递补。同时,各实践团队自行准备立项答辩PPT,汇报时长5分钟以内。
4.团队立项答辩:6月16日
校团委将于6月15日(周四)15:00前通知各实践团队负责人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须由团队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完成后,校团委将于当晚公示立项名单。
5.行前培训:6月18日
获批立项的实践团队全体成员须参与行前培训,时间暂定6月18日(周日)18:00,地点暂定励耘楼A111。
6.项目实施:6月19日-8月20日
各实践团队根据自身安排开展实践工作。
7.结项总结:9月中下旬
开学后,全体实践团队、个人项目入选人员按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和相关票据,汇报实践成果;实践团队参加结项答辩,个人项目入选人员进行交流座谈。校团委择期公布评优表彰结果。
(二)以个人形式申报的项目
以个人形式申报的项目为第2、3、8、10号项目,无需参加立项答辩。入选人员确定后,校团委将向学生所在单位反馈具体人员名单。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第2号项目由乐育书院团委、弘文书院团委负责选拔,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2.有意申报第3号项目的,通过教育国情调查研究中心专题网站(https://nes.zkey.cc/fGtSDf)申报,由教育国情调查研究中心负责选拔和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有意申报第8号项目的,参照上述团队项目的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以个人形式向校团委直接提交申报材料。校团委完成初选并与申报人员确定实践地点后,择期公示入选人员名单。
4.有意申报第10号项目的,可查阅附件7所示的具体岗位(部分岗位用人单位另提供一定交通、伙食补贴,可于工作时间到本单位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老师处查看),于6月1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申报表、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电子版发送至文末所示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丁小轩老师处;邮件主题及各项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繁星计划+香洲/斗门+姓名+所在单位。经校团委初选后,再由用人单位组织遴选。通过遴选后(预计6月中旬通知结果),入选人员另行在“展翅计划”平台或“创青春”微信小程序补充提交报名材料。
5.个人项目全体入选人员需参加上述拟于6月18日举行的行前培训。对于申报第2、3 、8号项目的,待人员遴选完成后,另行通知报送人员信息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坚守安全底线
1.各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全体实践队员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各单位要选定一名教师担任社会实践安全联络员(请填写附件8,与其它材料一并按时报送)。全体实践团队队长、个人项目入选人员小组长(根据最终遴选情况确定)在实践期间须于每天上午10:00前向本单位安全联络员报备安全情况、健康情况和所在位置,各单位安全联络员须于实践期间的每天中午12:00前向校团委丁小轩老师汇总报送有关信息。
2.各实践团队带队教师应为园区在编在岗人员,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带队教师须加强工作指导,并时刻关注学生安全问题。
(二)注重实践成效
各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学生申报的团队项目的指导,精心设计项目内容,突出育人实效。各团队项目、个人项目的实践队员,要充分珍惜实践机会,积极工作,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长才干。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成果,形成高水平的结项材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带队老师、所在单位、校团委反馈,积极沟通解决。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学院(部)团委、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各实践团队要积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各实践团队须于实践结束后3天内向所在单位、校团委报送至少1篇新闻稿(报送方式:行前培训会时建专门微信群),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调研成果的总结、宣传和推广。
联系人:丁小轩老师,0756-3683059,0756-3683677
材料提交邮箱:xtwshsjb2023@163.com
办公地址:励耘楼励耘街5号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
附件2: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材料说明
附件8:(XX单位)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联络员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