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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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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珠海校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20:12:00

各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基层团组织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分领域组织化开展主题团日,汇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挺膺担当的青春力量。结合珠海校区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主题团日活动为专项活动,共9个主题。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2项进行申报,若已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展过相关活动,则无需重复申报,需另选主题开展。活动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一)拥护党的领导——跟党奋进新征程

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自觉按党的要求成长、为党的事业奋斗,共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篇章。

(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铭记历史,砥砺前行

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团员和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三)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做遵规守纪、品行端正的团员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引导团员青年时刻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将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锤炼出遵规守纪、品行端正的过硬作风,成为政治上坚定、作风上扎实、品德上纯洁的新时代合格团员。

(四)厚植家国情怀——青春告白祖国

组织团员和青年系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把对党和国家的热爱与崇敬转化为身份认同、情感归属、使命担当,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肩负重任、勇毅前行,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挺膺担当、奋楫争先。

(五)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增进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自觉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六)维护民族团结——民族一家亲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石榴籽一家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七)尊崇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制度自信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团员和青年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注入青春力量。

(八)践行志愿服务——勇当志愿先锋 彰显青春担当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九)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志同道合携手行 命运与共创未来

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鼓励广大团员和青年坚持胸怀天下,关注民族命运国家命运和地球命运,加强不同区域间青年交流合作,推动不同文明和谐共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青春力量。

如团支部有其他合适主题可以自行申请开展。

二、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团支部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广泛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后进行申报。

2.应充分考虑不同专业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切合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在申报书中只由牵头支部提交申报,其他联合支部无需重复撰写提交。

(二)申报流程

1.团支部申请

团支部申请:各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时,活动主题应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要丰富详细。多个支部联合申请的项目只由第一负责支部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中必须有班主任意见。凡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团支部请于每月15日前将本支部在本月15日至次月15日拟开展的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处,逾期不候。

2.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初审

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将对所有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填报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连同申请审批表在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区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wgh@bnu.edu.cn。

3.校区团委公示

校区团委将对所有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有经费申请的各团支部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分类,在提交材料的次月1日统一进行公示。各团支部在审核、公示阶段也可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需与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联络员保持密切沟通。

(三)团日活动经费评选要求

为规范团日活动经费管理、切实提升活动质量,本学期将对所有提交经费申请的团日活动“分类评审、阶梯支持”。评审后按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主题团日活动为90-100分,占比申请总数的20%(四舍五入),给予1200元活动经费支持;第二类主题团日活动为80-89分,占比申请总数的30%(四舍五入),给予900元活动经费支持;第三类主题团日活动为60-79分,占比申请总数的50%(四舍五入),给予600元活动经费支持。

支持金额实行“就低不就高”原则:若申请额度高于该类上限,按上限拨付;若低于上限,按实际申请额拨付。若有两个团支部联合举办主题团日活动,在“就低不就高”原则上支持金额*2。

无经费申请者不参与分类评审,可正常立项开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

(四)实施和督导要求

各团支部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请注意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报销手册》要求留存各类报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财务报销。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总结和报销

各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评审表(附件4)、报销材料(校区报销要求详见报销手册,报销手册另行发放)(纸质版)。汇总完毕后上交至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处,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并初步审核无误后于每月25日提交至校区团委办公室。

主题团日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团支部根据分类情况使用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二)活动宣传

各团支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新闻稿以推文形式上传至班级公众号(发布前需要书院团委进行审核),号召团支部成员广泛转发。

书院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校区团委将对优秀推文进行转载。

新闻稿的材料应内容真实、主题明确、行文规范、逻辑性强且具有可读性,建议各团支部需留存视频素材、照片原图,以备后续需要。

联系人:高老师,0756-3683977,zhxqtwgh@bnu.edu.cn

石同学,18819696698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主题团日活动申请审批表

附件2:XX单位-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经费评选要求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评审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756-368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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