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师计划”政策实施调研课题申报工作(2026年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 14:12:00
乐育书院、弘文书院、砺行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引导“优师计划”等定向就业师范生深入理解中国基层教育的现实图景,深化学生对“832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和陆地边境县”(以下简称“定向县”)教育现状的认识,促进学生坚定从教信念,明确成长方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珠海校区团委拟设立“优师计划”政策实施调研课题。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本单位学生参与。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已毕业从教或在读的我校“志远计划”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以及在读的公费师范生。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主持人(1人)须从教信念坚定,且为已毕业从教的“志远计划”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
2.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上限10人。每名成员仅可申报1个课题。
3. 课题组成员须具备完成课题调研及成果产出的能力。
三、调研选题
本批次调研课题主要围绕“优师计划”的政策执行效果、毕业学生的教学实践等设置。选题中所述“优师计划”的相关内容,包含“志远计划”。有意申报者原则上需从附件1所示选题中确定研究题目,另行选题的需有较好的研究价值与研究可行性。
四、项目类别与研究周期
“优师计划”政策实施调研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入选重点项目的团队,支持研究经费2万元;入选一般项目的团队,支持研究经费1万元。获批立项后,即可获批50%的项目研究经费。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五、申报工作安排
(一)提交申报材料
1.提交时间:2026年3月4日(周三)前。
2.提交材料:《课题申报书》(附件2)、《信息汇总表》(附件3)、《项目承诺书》(附件4)。
3.提交方式: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乐育书院团委(燕华苑7栋C211)。联系人:张老师,0756-3683172;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BNUlysytw@163.com。
(二)校院两级团委审核
乐育书院团委对申报课题的可行性和人员资质进行初审,于2026年3月7日(周六)前将《课题申报书》《项目承诺书》《课题组信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珠海校区团委姚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iangyuy@bnu.edu.cn。邮件主题和各项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优师计划’课题申报”。珠海校区团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
(三)立项评审
珠海校区团委协同校内其他单位组建专家评审团,从课题研究的科学性、项目执行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综合确定项目类别。
(四)立项结果公布
2026年3月中上旬,评审结束后随即公布立项团队。
六、项目考核要求
(一)中期考核
拟定2027年3月组织中期考核。通过考核的,可获批剩余50%的经费用以继续研究;未通过考核的,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审核,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将终止课题研究资格。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1.重点项目中期考核要求:(1)提交完整的调研提纲,以及访谈记录或原始问卷数据材料以及经处理过的数据分析材料等;(2)提交2篇不少于8000字的论文初稿;(3)提交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5)。
2.一般项目中期考核要求:(1)提交完整的调研提纲,以及访谈记录或原始问卷数据材料以及经处理过的数据分析材料等;(2)提交1篇不少于8000字的论文初稿;(3)提交经费使用情况表。
(二)结项考核
拟定2028年3月组织结项考核。通过考核的,可获得课题研究证书。未通过考核的,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审核,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将被认定为“未结项”。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1.重点项目结项考核要求:(1)提交2篇在正式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且论文的第一作者为课题组主持人或成员;(2)政策执行效果类的项目提交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教学实践类的项目提交1篇高质量的工作案例;(3)提交经费使用情况表。
2.一般项目结项考核要求:(1)提交2篇在正式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且论文的第一作者为课题组主持人或成员;(2)提交经费使用情况表。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要求
课题组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财经规定使用经费,具体内容详见《“优师计划”政策实施调研课题经费使用要求》(附件6)。
(二)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课题组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如实填报申报材料、记录调研数据、撰写研究成果等,严禁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及侵权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研究资格。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主持人,将通报所在工作单位;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校学生,另按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珠海校区团委姚老师,0756-3621994
办公地址:粤华苑3栋1层104珠海校区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