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选拔珠海校区学生参加第29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7—2028年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18:00:00
各书院、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四有”好老师号召,依托学校“强师工程”重大战略部署,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推动我国中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第29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7—2028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6〕4号)和我校《关于组织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教综合〔2026〕63号)文件要求,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7年8月至2028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工作程序
各书院、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综合运用各类方式,重点面向2027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进行招募宣传和动员;同时,将研究生支教团作为共青团融入学校“大思政”的重要项目载体,面向其他在校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开展日常宣传教育。
(一)报名
申请方式一:单位推荐
1.原则上各书院、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可推荐不超过10名的本单位学生;
2.学生所在单位团委(团总支)初审选拔后,组织学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1)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表(附件1)
(2)《申请书》(申请者本人签字)(附件3)
(3)加盖教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4)英语能力证明复印件(四、六级,GRE,托福等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5)学术研究成果证明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硕士意向导师推荐信(请提交含导师手书签字或电子签字推荐信)
(8)教师资格证或其笔、面试通过证明复印件(已取得请提供)
(9)试讲PPT及教案(附件4)
申请方式二:学生自荐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单位提交自荐申请,经批准后,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研究生支教团学生自荐表(附件2)
(2)《申请书》(申请者本人签字)(附件3)
(3)加盖教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4)英语能力证明复印件(四、六级,GRE,托福等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5)学术研究成果证明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推荐信(其中一名教师为硕士意向导师,提交含教师手书签字或电子签字推荐信)
(8)教师资格证或其笔面试通过证明复印件(已取得请提供)
(9)试讲PPT及教案(附件4)
(二)单位初审
各单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推荐和自荐学生的思想品德、群众基础和学业成绩等申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方可报送校区团委。
(三)综合考察
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笔试考察内容:教育知识与能力、教学理论与实践、校史校情、综合素质、研究生支教团及志愿服务相关等;
面试考察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采用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要求见附件4);
经综合考察后,按照“择优、按需”原则确定人选,面向全校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组成本届研究生支教团。
(四)学校审核
校区团委、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全程进行审核,一旦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随时终止申请人的申请流程。
二、申请条件要求
1.具备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在读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成绩或综合评价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50%(含)。
4.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弄虚作假等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精神。
6.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适应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需求;身心健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
7.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半年及以上专职中小学教育实习经历、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及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在公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拟入选名单后,候选志愿者不得主动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与学校签订《招募协议》。候选志愿者相关申请材料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正式组建我校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
10.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在校接受校区团委组织的为期1年的师德师风、教学技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校内外实习实践等方面的系统培训。
三、关于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入选研究生支教团的申请人,将作为青年志愿者到中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协助开展基层团建和青年工作。服务期内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在服务期间保留学籍。
2.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
3.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4.北京师范大学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必须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志愿服务期间,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必须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发挥教师教育学科优势,扎实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并且秉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5.志愿者确定入选后,不得退出;须服从支教地分配,并按照全国项目办和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各类岗前培训、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相关工作,按时到服务地报到并统一参加服务地相关培训。志愿者未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的,学校将依规取消其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和研究生入学资格。因个人原因破坏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同时取消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和研究生入学资格。志愿服务过程中拒不服从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管理的,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和研究生入学资格。
6.团中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派遣、评估表彰等工作。
7.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学校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有效期应覆盖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支教全程及到达、离开支教地的前后各三天,实现全覆盖保障。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8.学校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工作安排
各书院、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应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的指导下,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推选工作。
1.申请材料提交
时间:9月1日(星期二)8:00—12:00
要求:各单位收齐相关材料且初审无误后,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附件1)或自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5)及其他材料报送至粤华苑3栋1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zhxqtwzzb@bnu.edu.cn,压缩包和邮件名均为本单位团委(团总支)+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
2.笔试
9月1日(星期二)18: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9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笔试时告知面试地点。
五、其他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确保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83060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4.(2027—2028年度)研究生支教团试讲要求及教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