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珠海校区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并选聘有关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18:29:00
各书院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直属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更好开展校区团学工作,进一步优化校区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在引领青年思想进步、组织青年砥励奋斗、服务青年成长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格局,结合学生成长需求与工作实际,校区团委决定调整现有直属学生组织并开展人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调整
1.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青年团校秘书处。整合校区团委组织部(青年团校)现有人员,并入青年团校秘书处,由校区团委组织部指导开展工作。
2.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青年媒体工作室。整合校区团委宣传与思政部现有人员,并入青年媒体工作室,由校区团委宣传与思政部指导开展工作。
3.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青年科技创新协会。整合校区团委青年科创中心现有人员,并入青年科技创新协会,由校区团委科创中心指导开展工作。
4.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青年体育发展协会。整合校区团委青年体育中心现有人员,并入青年体育发展协会,由校区团委青年体育中心指导开展工作。
5.调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金声”大学生艺术团人员结构。整合校区团委青年美育中心现有人员,并入“木铎金声”大学生艺术团,由校区团委青年美育中心指导开展工作。
6.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青年劳动教育发展协会。整合校区团委青年劳育中心现有人员,并入青年劳动教育发展协会,由校区团委青年劳育中心指导开展工作。
7.调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人员结构。整合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现有人员,并入青年志愿者协会,由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指导开展工作。
二、人员选聘
1.自愿竞聘。珠海园区广大学生未在以上校区团委各内设机构工作的,若有意参加选聘,可于11月4日(周五)下班前向相应内设机构的负责老师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报名时,请规范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相关负责老师邮箱。上述各内设机构的原有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整合并入相应直属学生组织,此部分人员无需填写报名表。
政治思想合格、道德品质优良、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基础较好、综合能力突出的学生干部,可根据个人意愿竞聘相应学生组织的正副职负责人,以及下设部门的正副职负责人。竞聘校区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正副职负责人的,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选聘开展时间。各直属学生组织的人员选聘事宜由校团委相应内设机构指导开展,于11月14日前自行组织实施。
3.任职时长认定。人员整合与选聘时,在校区团委相应内设机构的原任职时长计入新整合后的学生组织任职时长,即新岗位本学年的任职时长从2022年9月起计。
三、运行管理
1.实行三级管理机制。校区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实行“学生组织负责人—下设部门负责人—部门干事”三级管理机制。一般情况下,各直属学生组织设1名正职负责人与2-3名副职负责人,下设部门照此执行。
2.各直属学生组织成立团支部。校区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调整完毕后将各自尽快成立团支部,主要任务是组织团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团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团员、处分处置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各直属学生组织团支部由该学生组织正职负责人任团支部书记,负责综合事务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任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任团支部宣传委员。本学生组织内全体团员为团支部成员,在班级团支部、直属学生组织团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在班级团支部缴纳团费、进行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毕业后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等。
3.开展工作考核。校区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实行中期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制度。对于不能兼顾好学生工作与学业发展、学习压力较大的,校区团委将建议暂时退出有关学生组织,抓好学习主业;对于工作懈怠、不认真履职尽责的,校区团委将及时劝退。在各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学年综合测评时,经各直属学生组织进行工作考核后,校区团委可出具考核证明(示例详见附件3)。
专此通知。
附件: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直属学生组织2022年人员选聘报名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