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和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11:55:00
各学生社团、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校区拟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和2026-2027学年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社团年审
(一)年审对象
于2025-2026学年9月通过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二)年审时间
2026年9月7日至9月21日。
(三)年审方式
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管理系统”(链接为https://ailaodong.bnuzh.edu.cn/xsstglxt/login?redirect=/index)开展,请根据操作指引申请(附件1、2)。
(四)工作安排
7月10日至9月7日,各学生社团认真总结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工作情况,如实填写《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附件3)。
9月11日前,各学生社团经社团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后的纸质版《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提交至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负责教师处。
9月16日前,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负责教师审核纸质版《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附件3),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业务指导单位公章。登记表盖章扫描版由各学生社团负责人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管理系统”提交,纸质版由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负责教师统一提交至木铎楼A103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9月21日前,评议委员会年审工作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请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
(五)注意事项
1.2025-2026学年已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不含拟注销的学生社团)均需参与年审考核。
2.评议委员会年审工作组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2026-2027学年注册登记工作,完成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3.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暂停注册登记,并进行3至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注册登记,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注销。
二、学生社团申请成立
(一)面向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26年9月7日至9月21日。
(三)申请方式
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管理系统”(链接为https://ailaodong.bnuzh.edu.cn/xsstglxt/index#/club/my_club.)开展,请根据操作指引申请(附件1、2)。
(四)工作安排
7月10日至9月7日,拟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须明确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准备《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学生社团发起人基本情况表》《〈学生社团全称〉章程(草案)》《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指导教师履职尽责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履职尽责确认书》(材料模板见附件4)。
9月11日前,各学生社团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负责教师处。
9月16日前,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负责教师审核纸质版材料。审核无误后,材料盖章电子扫描版由社团发起人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管理系统”系统提交,纸质版材料由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负责教师提交至粤华苑3栋一层104校区团委办公室。
9月21日前,评议委员会日常运行管理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请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
学生社团年审工作联系人:韦盈盈,0756-3683460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工作联系人:曹卉,0756-3683059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社团负责人)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团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业务指导单位)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
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发起人基本情况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
2026年7月10日